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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概况: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车辆专项修理和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须有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维修业务;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7、与其它报名的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服务要求

01 项目要求内容(详见附件);

0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03我公司将优先考虑此次征集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但不代表此次征集的供应商都将受到我司邀请参与采购活动。

五、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及方式、时间

(一)需提交资料:

01 公司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02 企业及服务团队简介(团队人员要详细说明专业情况、工作经历、服务案例);

0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04相关维修项目案例清单、简介、合同等证明材料;

05 提供公司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06供应商的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形成一个PDF或WORD格式文件。(形成多个文件的不符合要求)

(二)提交方式:

01 报名截止时间:202322618:00止;

02 报名方式: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需提交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03 入围方式:我司将根据报名供应商资料完备情况,是否符合我司公务用车维护管理需求确定入围名单,入围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3家。

六、述标时间及内容

01 述标时间:2023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02 述标内容:公司介绍、经典案例、维修服务方案

七、评标原则

01 报价方式:采用暗标报价方式,两轮暗标标价,第一轮报价后公布最低价;第二轮报价不公布,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司的第一轮报价。

02 评标原则:河套酒业成立专项评标小组,公平、公正、公开对各入围供应商企业资质、服务方案的满意度、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性评估。

03 合作方式:原则上本次河套酒业服务供应商合作年度为1年,我司将对入围供应商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若通过考核,则下年度对服务公司续约,若未通过,则将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01 联系人:白燕

02 联系电话:15147889926

03 邮箱:724962425@qq.com

附件: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要求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2

 

 

 

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车辆专项修理和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二、服务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维修点原则上在杭锦后旗陕坝镇;

2.提供指定车辆常用配件原厂价格表;

3.中标方优先保障我公司车辆维修;

(二)维修技术质量要求

1.车辆定点维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维修后,未经送修人验收签字,不得交付使用。

2.在中标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应当及时、优先、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车辆定点维修实行零配件质量保证制度:中标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

(三)服务要求

1.设立车辆维修专门联系人、专用联系电话,全过程服务。

2.采购方车辆维修优先服务,提供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

3.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采购方用车需要。

4.在满足上述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可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其他服务承诺,确保有完善的服务能力。

(四)维修费用要求

1.维修项目中确需更换新的零部件、配件、轮胎等材料时,中标方提供的相应材料费用,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做出详细报价,经采购方审定之后方可进行维修。

2.实行材料、零配件价格公平、透明机制。凡市场以外进货的零配(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除特殊原因外,超过上述标准的价格视为无效。

3.附加管理费比例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五)维修收费计价要求:

维修报价包含维修企业工作时间的维修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之和。

三、服务团队要求

1. 组建专业稳定的车辆维修技术团队;

2. 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尤其是维修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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